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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孟能(1920年~2004年7月23日),台湾出版家。湖南常宁人。南京金陵大学经济系毕业。著有《出版原野的开拓》一书。
1952年,萧孟能与妻朱婉坚在衡阳路十五号创设“文星书店”,由叶明勋担任发行人,萧孟能任社长。1957年11月创办“文星杂志”,在创刊号封面特别加注副标“生活的、文学的、艺术的”,同时揭示这个杂志宗旨是“不按牌理出牌”。“文星”先后由作家何凡、李敖、胡汝森等人负责编辑工作,“文星”也因得罪当道备受压力,1965年十二月出版第九十八期后被勒令停刊。结束文星后,萧孟能转行尝试房地产等事业。
胡茵梦的自传《死亡与童女之舞》回忆:一九八○年二月,萧孟能突然从智利回到台湾,发现自己交代李敖托管的“花园新城房子已经被退租,家具和古董全被搬空,天母“静庐”也换到胡茵梦的名下,委托李敖处理的水晶大厦,更被法院拍卖了”。经多方交涉未果,萧孟能于当年八月二十六日以“背信与侵占”为由将李敖告上法庭,李敖以“诬告”反讼萧。
1981年6月17日,萧孟能诉李敖案由台湾高等法院做出判决:“李敖连续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,处有期徒刑陆月。”由于萧孟能始终学不会“按牌理出牌”,不知道在刑事官司中附带民事赔偿,官司虽然打赢,被李敖侵占的大宗财物依然不能追还。李敖在诉讼前后回报于萧孟能等人的,更是长达8年的疯狂报复(张耀杰:李敖与萧孟能的“快意恩仇”)。吴祥辉在《李敖死了》一书中说,此后李敖对萧孟能实施长达多年的疯狂报复,除了在文章中一再丑化攻击外,李敖还以自己及其弟(李放)、密友等人的名义,控告萧孟能民刑案件高达35件之多,使萧三天两头就要找律师跑法院,萧还两次因李敖的控告而入狱。
作家季季在《文星和明星》一文中提到,当年萧孟能、朱婉坚、李敖三人可称为文星铁三角,后来“铁三角却官司相缠,铁窗相见,萧先生后来避走海外”。1987年,萧孟能离台赴美定居。
2001年7月,萧孟能前往上海。
2004年7月23日,萧孟能因心肺衰竭去世于上海。
萧孟能是国民党的太子党,他的父亲萧同兹1932年起任国民党“中央通讯社”社长,人称“萧三爷”。萧孟能育有一对儿女萧广仁、萧近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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